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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价项目:新建、护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简称建设项目)于项目建成后试运行六个月内评价 2. 受理部门:职业病防治科地点:中心南楼113室 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45,下午13:30至17:30。具体时间可电话预约。 4. 联系电话: 0519-6686105 电子邮件:zzjqq@163.com 5. 评价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1) 委托方需提供的资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2主要工艺流程,包括方框图及详细文字说明。 3项目概况:项目简介、投资规模、项目设计范围、项目的地理位置、车间各岗位定员、产品方案及年产量。 4使用的化学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详细清单,包括中英文名称、年用量和化学品的物料安全性清单 5生产中工人所接触的主要职业有害因素的种类 6化学品储运方式、包装方式 7职业卫生状况及可能涉及有害有毒岗位的防护设施设计情况 8现场检测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体检情况 9设备检修程序 人员培训程序和内容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 10报告中提及的检测报警器的种类、报警气体名称和设置地点 11项目中使用的防护用品的种类和生产厂方名称 12总图运输、储运及土建,公用工程,环保,职业卫生等方面资料。 1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车间设备平面布置图、项目地理位置图 14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和主要巡检点以及采取何种防护措施的图片资料。 15评价机构需要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2) 委托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现场采样及检测必需的条件 3) 评价时限:一般项目45个工作日,大型项目需具体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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